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国就业大局始终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何就业能够取得如此举世瞩目的成就?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展望“十四五”,就业工作有哪些着力点需要重点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
记者:在您看来,近年来我国就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有哪些?
莫荣:首先,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2016年至2020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50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在3.8%至4.2%之间,低于5%的调控目标;2020年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低于6%左右的调控目标。“十三五”时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稳定,企业职工工资逐步提高,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5年的39589元,增加到2020年的57727元;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从2015年的3359元,增加到2020年的4549元,年均增幅均超过7%。截至2020年底,全国贫困劳动力务工人数为3243万人。均超额完成量化目标。
其次,创业就业环境显著改善,尤其是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持续增强。2019年与2015年相比,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52.76%。截至2020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9287.2万户。“十三五”时期,全国年均净增市场主体1247.7万户,新登记注册的大学生创业者数量年均增长9%以上。截至2020年底,全国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总数1010万人,带动就业超过3000万人。
再次,人力资源结构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2020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已超过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超过5000万。2016年至2020年,对各类人员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共计约1亿人次。
最后,就业制度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创新举措取得进展。在进行重大决策上,将就业优先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提升就业目标;在结合重点任务上,实施就业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扩展就业领域上,扶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拓宽就业新渠道;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失业风险上,拓展政策,完善制度和功能取得重大进展。
记者:近年来,我国稳就业、保就业面临许多困难挑战。即便如此,就业形势仍能保持稳定。为何我国就业工作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莫荣:近年来,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首先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系亿万劳动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奋斗目标,推动就业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将就业放在“六稳”“六保”首位,及时出台一系列就业政策措施。
其次,坚持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发挥人力资本的重要作用。各地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技能人才激励和保障,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不断提高全体劳动者就业能力。
再次,坚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国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改革,培育和构建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市场主体和劳动者就业活力进一步迸发。各级政府强化对促进就业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引领,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化促进就业的责任,通力合作。
最后,坚持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的良性互动,使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点有效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持续增长与就业持续扩大实现更好结合,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在相互促进上有了新进展。各地各部门从产业结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就业形式等多方面切入,不仅拓展了产业发展灵活就业新空间,而且开辟了就业新形态领域,推动实现更多就业。
记者:展望“十四五”,就业工作还有哪些着力点需要重点关注?
莫荣:第一,要进一步增强就业优先意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作为宏观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优先目标,纳入地方政府综合考评体系。建立量化的劳动基准,即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方面的最低劳动标准,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基本权益保障。
第二,充分发挥财政、货币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促进需求侧改革和就业增加,建议研究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奖励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支持政策。通过结构性减税降费、需求侧改革,刺激企业生产和劳动者消费扩大就业。维持与经济长期增长潜力相称的货币信贷总量,实现充分就业、稳定价格和适度利率的目标。
第三,深化就业、培训和社保政策改革。加快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尤其是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更好服务就业困难人员。探索“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供求匹配效率。大力开展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弥补劳动力市场技能缺口,促进结构调整顺利进行。加强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低收入劳动者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社保政策要从促进就业出发,探索建立多层次、多级档的缴费标准,创新灵活的参保缴费方式,探索个人网上申报缴费。
第四,关注青年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在改善需求、优化供给、强化服务,尤其是青年职业精神教育培训上下功夫,以解决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问题。强化平等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等举措,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并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农民工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第五,进一步加强就业数据统计调查和监测预警。健全就业统计监测调查项目,为宏观经济和社会政策制定提供支撑。开展就业需求调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全国失业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