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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惠民保”惠民需多方合力
江 帆

被称为网红保险的“惠民保”将被纳入强监管轨道,一个更重保障内涵和质量的“惠民保”时代有望到来。6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为保险公司在各地开展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即惠民保首次定下规范的方圆。

说起惠民保,人们最熟知的是这种保险产品的亲民形象。几十块的保费、几百万的保额、几乎没有投保的限制。自2015年深圳首开先河后,2020年惠民保在各地政府大力推动下遍地开花,出现了爆发式增长,掀起全民投保热潮。据银保监会数据,2020年,共有23个省份、82个地区、179个地市推出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项目(惠民保),累计超4000万人参保,保费收入超50亿元。

惠民保的推出,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探索。就目前情况看,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率较低,保障主要集中在青壮年群体,对于老年群体,可供选择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明显不足,无法满足社会多层次保障需求,而惠民保的普惠性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商业健康险的保障空白。

但作为市场上的新生事物,惠民保本身也正处于不断完善之中,目前大多数项目刚刚启动,业务模式、保障责任、费率水平等仍在探索之中。惠民保的设计初衷本来是“一城一策”,但由于增长过快,部分地区保障方案数据基础不足、缺乏风险测算,又未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基本医保政策、投保规模等基本要素,虽已初步成燎原之势,但各项目良莠不齐,“抄作业”的现象较为普遍。

如何将好事办好,真正实现惠民保的普惠功能?这需要监管者、各地政府和保险机构形成合力。

首先,顶层设计迫在眉睫。虽然惠民保是“一城一策”,但其公益性和社会性是相通的。在推行过程中,商业保险机构需要与各地医保、卫生健康部门通力合作,这就需要国家有明确政策支持才能更顺利地实现保障合作。但目前对商业机构、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范围尚未有规范统一的界定。

其次,对地方政府来说,尽管惠民保属于商业保险产品,但与社保互补明显,作为惠民保的“搭台者”,理应为“唱戏”的保险机构提供优良的经营环境。地方政府应该主动积极地在政策制定、大数据共享等诸多方面为保险机构提供便利,协助保险公司落实普惠保险服务项目,让参保者享受到高质量的保险保障。

最后,保险机构亟待提高风控能力,这是能否持续服务普惠保障的前提。就目前看,有部分承保公司出现了业务经验、风控能力不足,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可持续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这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此次银保监会在《通知》中列出了负面清单,这实际上是为保险公司设定了风险红线,包括保障方案缺乏必要的数据基础,参与恶意压价竞争或承保价格低于成本,夸大宣传,虚假承诺、误导消费者,拖赔惜赔等情况都将受到惩罚。

此外,保险公司不要试图用惠民保挣快钱或赚流量,这是明显的短视行为。只有提供货真价实的普惠保险服务,才可能得到长久的市场认可,这也是惠民保存在的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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