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包含着天人合一、尊重自然的朴素生态观。时至今天,仍然启迪着我们在更高层次上,去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出非凡的东方之路。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当我们远眺山峦,看层林尽染;行走在平原,见蓝绿交织;或者徜徉城乡,品味鸟语花香。这样的自然美景,既带来美的享受,也是走向未来的依托。历史昭示,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的时候,自然的回报是慷慨的;而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的时候,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让子孙后代既能享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又能遥望星空、看见青山、闻到花香,是我们的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实现了从认识到实践上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
在这个过程中,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考验无处不在。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是发展中的“慢变量”,需要我们保持战略定力,久久为功,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多重目标中寻求“最优解”,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