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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本报记者 曾金华

统计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支持科技创新减税累计超过2.5万亿元。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了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通过一系列举措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是实现我国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今年多项有关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对企业创新投入给予了“真金白银”的支持。

首先,促进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制造业是经济的核心基础,要促进我国制造业发展关键是要促进其转型升级。”李旭红说。今年,我国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这是对先前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进一步放宽,能有效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助推我国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同时,今年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先前的75%提高至100%。对此,李旭红表示,研发费用扣除比例升高意味着企业税前可扣除的成本加大,从而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进一步减少企业税收负担。这一政策将有效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助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其次,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再延续。今年,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一政策是对之前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延续和完善。李旭红认为,该政策将有效降低以上科研教学相关用品的进口税收成本,减轻相关机构税负,从而助力其开展科研教学,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攻克关键技术瓶颈提供重要支撑。

再次,先进产业进口税收政策再优惠。例如,对于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财税部门日前明确其相关进口税收支持政策。“目前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已经覆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等,该政策在原有的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免征进口关税的情形,有利于形成税收政策的协同效应,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李旭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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