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指出,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尊重自然规律,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切忌行政命令瞎指挥,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城乡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行林长制、河长制等,大力开展绿化行动,生态环境得到重大改善。不过,个别地方却舍本逐末,不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片面追求景观化,甚至脱离实际、铺张浪费,一些绿化工程成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比如,有的地方造林绿化“年年种树不见树”,出现了苗木成活率低等问题;有的地方为了造林绿化,不惜让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有的地方开山造地、填湖填海来搞绿化,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树木却阻碍了行洪;有的地方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并没有充分考虑和维护好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有关绿化工程变成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把好事办成了坏事,不仅绿化没有搞好,还带来了其他问题,暴露了一些地方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此次国办印发的《指导意见》,就是为了防范遏制有关错误做法。《指导意见》指出,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实行精准化管理。并提出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这些思路对于各地今后科学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考验着各地各相关部门的精细化治理能力。期待各地各单位都能遵循自然规律,求真务实做好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