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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5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更有效的举措推进共同富裕
徐晓明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要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更有效的举措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些年来,我们党围绕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行动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对“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

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消除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实现“一个不能掉队”的共同富裕,就是要聚焦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通过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全民共享与全面共享,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这些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我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十三五”时期,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教育公平和质量较大提升,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000万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超过2300万套。这些成绩充分说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含金量”很足,家底也更加殷实,人民群众已经实实在在地体会并享受到发展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还要看到,目前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尚存在一定差距,收入分配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也充分说明,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进入新发展阶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依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系统观念、精准施策,在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目标要求的基础上接力奋斗。

“十四五”时期,面对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等问题,增进民生福祉要紧密结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完善民生保障、健全社会治理等宏观和微观层面,作出一系列有序有力有效的制度安排。通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努力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更有效的举措不断推进共同富裕,既要把“蛋糕”做大,又要把“蛋糕”分好。一方面,要通过推动高质量发展把“蛋糕”持续做大,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在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财富积累的同时,也要努力做到对发展成果的合理分配,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汇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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