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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4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护航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李万祥

作为我国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外商投资法的出台让营商环境更具吸引力,开启了对外开放和外商投资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对外开放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绝不会因一时一事而动摇。刚刚闭幕的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再次释放我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和强大信心。习近平主席在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强调中国将积极参与贸易和投资领域多边合作,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

党的十九大向全世界庄严宣示,中国将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取消外资逐案审批制,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同时,开放与安全并重。伴随着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落地实施,制度效能持续显现,外商投资环境逐步提升,为我国外商投资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与时俱进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法治建设所具有的鲜明特征。从起步、探索、全面深化改革到高质量发展,我国法治建设与改革开放始终紧密结合、协调推进、相互促进,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按照党中央关于扩大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外商投资领域制度日益健全。从立法宗旨到具体条款,外商投资法不仅体现出对外商投资更强的保护力度和更高的保护水平,而且反映出我国对待外商投资的理念、制度的进步创新。

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立法的里程碑。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我们更要发挥法律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守约践诺促进对外开放,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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