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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通标识不应沦为罚款工具
张智全

近日,广东佛山广台高速公路一岔道口“天量”罚单引发热议,有车友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有62万余人次在此处违法。交管部门通报称,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自启用起一年内,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通报同时称,该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确实不完善,公安机关已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

面对舆情,当地交管部门及时对“天量”罚单问题进行核查并予以回应,值得肯定。但不论是此前网友反映的62万余人次违章,还是经核查有18万余宗违章行为,都表明该路段短期内出现“天量”交通违法行为,有明显的不正常之处。相关部门更应反思如何优化道路交通标识设置,让其真正成为引导交通而非“天量”罚款的工具。

众所周知,设置交通标识的本意在于合理引导车辆,确保行车安全。在相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段多设置一些交通标识,并通过“电子警察”的全天候监控,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完全有必要。不过,有效发挥交通标识的功能,须以合理设置为前提。

从报道的情况看,广东佛山这段高速路上的交通标识设计不合理,驾驶人怎么小心翼翼,都难逃交通违法的命运。出现了这类有违常理的现象,可能是交管部门事前考虑不周,但其也应反思是否做到了合理设置交通标识,不能任由交通标识沦为“天量”罚款的工具。

基于此,当地交管部门应深刻吸取教训,在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识和善意执法方面下功夫,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各地交管部门亦应以此为鉴,主动排查本地是否存在类似现象。只有合理设置和使用交通标识,才能释放出守护行车安全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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