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碱地是我国重要的后备耕地资源,据第二次土壤普查数据,全国盐碱荒地和部分得到耕种的盐碱地共有5亿多亩,其中约2亿亩具备农业(耕地、草地等)开发的潜力。盐碱地的高效利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守耕地红线具有重要意义,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修复治理盐碱地迫在眉睫。
东北西部盐碱地位于我国北方风沙带的东端,是东北黑土地保护的前沿屏障。调研发现,当前东北西部盐碱地保护与开发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加强该地区盐碱地保护性开发已刻不容缓。
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不利于黑土地保护。东北西部盐碱地,包括已开发利用的盐碱耕地和未利用的盐碱荒地等,主要位于松嫩低平原和辽河平原,占东北内陆地区盐碱地面积的90%以上,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均有涉及。其中,松嫩低平原盐碱地是世界三大苏打盐碱地集中分布区之一。在区域特殊的地质、气候、水文等条件共同作用下,形成了东北西部特殊类型的盐碱土。该类型区域的深层承压水中含有大量苏打,且在40cm至100cm土层中存在CaCO3不透水层,导致淋滤盐碱不易实现;同时由于年降水量远小于蒸发量,在强烈蒸发作用下,地下水借助土壤毛管作用上升,携带可溶性盐分至土壤表层蓄积,使得地表土壤逐渐碱化;并且由于该类型土壤的渗透性差、肥力低,也会抑制土壤微生物活动,导致植被覆盖少、生物丰度低、风蚀严重,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有的生态屏障作用退化,还可能导致东部黑土地侵蚀的加速。
传统的扩张开发意识强烈,保护性开发程度不高。东北西部盐碱地得到过一定程度的开发利用。东北西部松花江、嫩江、洮儿河、西辽河等过境地表水较为丰富,盐碱地土壤虽然渗透性差,但是保水保肥性能较好,也建设了大型水利工程设施等。但是,由于缺乏保护性开发技术,局部地区也出现了开发水田撂荒,盐碱化重现的问题,致使盐碱地科学开发利用受到极大制约。以东北西部的吉林省大安市为例,该市地处松嫩平原腹地,当前未得到开发利用的盐碱地约有105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14.24%,由于保护性开发利用程度不高,直接影响到该区域的土壤后备资源生产潜力发挥以及湿地等生态资源建设的成效。
科技支撑明显不足,部分关键治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盐碱地尤其是苏打型盐碱地治理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政府对此已设有相关的科技计划资助项目,但仍存在一些关键问题尚未解决,如地下水、微地貌和冻融作用下土壤苏打盐碱化的形成机理,地块、区域、流域不同尺度下“土、肥、水、盐”的耦合规律,经济、高效的盐碱地生物修复技术和工程装备研发投入,且研发的某些调理剂产品应用的资金成本较高不易推广,当前支撑盐碱地治理与利用的科学技术体系仍需进一步研究完善。当前治理利用的科技投入不足,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区域盐碱地保护性开发利用。
实施盐碱地开发性保护,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科技集中攻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一方面要摸清盐碱地资源家底。集成天、地、空等先进调查技术与传统调查技术,摸清区域内盐碱地的盐碱化程度、数量、分布以及修复与利用潜力。另一方面,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体系。东北西部盐碱地的土壤类型主要为苏打盐碱土,其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某一种改良剂或某一些技术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需要加强对工程、化学、农艺、生物等综合治理技术的系统集成研究,打造形成和逐步完善成本控制在合理区间、可复制推广的技术体系与产品系列。
二是尊重区域实际,做好顶层设计。一方面要细化和明确未利用地中需要限制开发的具体地类和相应规模,限制开发需要适当考虑区域特点,条件适宜的地区应允许进行集中保护性开发。另一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形成盐碱地开发利用、生态治理与有效保护相结合的整体策略,以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促进生态的有效保护和生产的持续发展,实现多目标有效协同。
三是科学组织实施,有序开发利用。首先,细化评估盐碱地的开发适宜性。在对盐碱地形成机理进行科学认知的基础上,细化评估标准,明确精准划定适宜保护性开发的盐碱地区片及其规模。其次,以水定地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目前该区域水利工程建设已初步具备盐碱地改良治理的水资源条件,应尽快建成投用并加强水利工程网络归并协同。最后,建议政府加大投入,适当以新增耕地指标收益撬动社会资本进入。
四是构建监管运维机制,保障持续发挥效益。一方面,明确管护责任,落实专项资金。将土地所有权与管护责任都划归村集体,由村集体将新开发利用的土地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经营,并在流转费中计提设施运维和管护等费用。另一方面,建立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利用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动态监测网络系统,对土壤性状、盐分状况、利用情况、生态修复等方面实施定期动态监测,保障开发利用的盐碱地持续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