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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4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社会都来关注上市公司质量
祝惠春

证监会近日宣布,拟对提供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陆克平等人违法违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吉林森东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全民皆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网友们的评论,一语中的。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质量不高,就难言资本市场和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然而一些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其中,欺诈发行证券;信息披露违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重大违法行为更是危害巨大,成为资本市场的毒瘤。

一方面,注册制试点日益扩大,投资者对这类重大违法行为深恶痛绝,呼吁加大违法成本;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监督和稽查力量又是有限的,如何破解这对矛盾?以有奖举报为抓手,将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打一场“零容忍”的“人民战争”,以此激励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和监督,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上市公司质量,就是一手高招。

相信在无数双眼睛的审视下,资本市场将在制度设计上形成良性高效的监管机制,形成全社会合力,从而将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的内生发展与外部督促保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市场生态。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去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增加了举报奖励制度。而据此,证监会又制定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作出具体规定。比如,对于网友们关心的奖励力度是这样明确表述的: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经调查属实,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且罚没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后作出生效的有罪判决的,酌情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于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内部知情人员提供了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经调查属实的,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60万元。

这么看来,奖励力度还不小呢!欢迎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确凿证据,愿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的人士举报证券期货重大违法犯罪线索,证监会对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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