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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破除“降塑”成本掣肘
郭静原

新版“限塑令”聚焦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与此同时,支持进一步提升替代产品的开发应用水平,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的最突出矛盾,还是替代产品的成本问题。

对小型商家特别是个体经营户而言,一次性塑料制品具有显著价格优势,面对低成本和便利的双重诱惑,许多商家依旧我行我“塑”;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多出的成本由自己买单时,以“元”为单位的可降解塑料袋即劝退了不少市民;对塑料行业而言,限塑令为可降解塑料产业带来新蓝海的同时,也进一步暴露出下游塑料生产企业的“小散乱”问题。传统塑料企业转产升级缺材料,产能跟不上,导致供需关系紧张,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

目前,对市面上一次性塑料制品存量的更新替换还需要时间,可降解替代只是第一步,可循环、可重复利用才是最终目的。对此,建议从三方面着手,从源头限制传统塑料制品的流通和使用,规范塑料制品市场与行业秩序,推动可降解塑料生产进一步降本增效。

一方面,构建覆盖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特别是加大市场监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落实力度,引导各地选择更适合自身垃圾处置方式的塑料替代解决方案,引导商户逐步有序完成对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替代。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统一的可降解材料与包装产品标识标准,为规范市场准入门槛、化解行业过剩产能、加快淘汰低端产品提供依据和保证。

再者,充分发挥财政、金融等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企业成为可降解材料研究开发的主体,鼓励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组建高水平产业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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