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为政首,农为邦本。我国持续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思路,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如今,农业税全面取消,农民种地还能领到农业补贴,享受各类支持保护政策。
种粮直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业四项补贴形成并完善,有力支持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同时,农民减负工作由重点“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阶段。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
“重农固本,国之大纲”。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三农”的补贴和支持力度日益增强,范围不断拓宽,手段日益多样。201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原农业部和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将农业三项补贴调整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原农业四项补贴中的农机购物补贴继续单独存在。此后,由价格补贴到收入补贴,从刺激生产到保护耕地,我国学习借鉴世界各国经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完善。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全面小康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着力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投入向农业农村倾斜,社会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资源要素城乡双向流动和均衡配置,“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正在加快形成。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重要任务,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农民的获得感更充实。得益于“多予、少取、放活”,亿万农民积极性被持续调动,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现代农业取得重大进展,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农民收入增速实现十一连快;农村事业欣欣向荣,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所有成绩归结起来,最根本的在于始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实行正确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土地和农民问题,为农村改革掌舵引航、指引方向。如今,我国正在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