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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4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
黄晓芳

在新近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一个个人、一个个家庭的梦想正被涵盖其中。规划纲要提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城镇化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199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仅有26.44%,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公布的数据,2020年,这一指标达到了60%。越来越多的农民迈入了城市,成为市民。

与此同时,另一个数字让人深思。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约为45%,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有15%。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仍有2亿多农民工没有城镇户籍,其中很多在城镇中已居住超过10年,却享受不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并没有真正地融入城镇生活之中。

伴随着经济的突飞猛进,很多城市像摊大饼一样迅速变大,“土地城镇化”速度大大高于人口城镇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9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了69.8%,而城镇常住人口仅增长了35.5%。

现在,站在“十四五”的起点上,在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们应清醒地看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可以充分释放内需潜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更何况,发展的目的究其根本,便是为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

为此,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民市民化,统筹考虑就业、户籍、社保、教育等多方面因素,推动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使农民真正进了城,安下心。

同时,还应注意到,现在中小城市虽然放开落户,但有些农民落户意愿不足,其深层原因是农村改革滞后,农民担心进城后丧失农村的土地。为此,规划纲要提出,将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在这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相关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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