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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香港特区立法会建制派议员发表声明
将积极配合相关本地立法工作

新华社香港3月31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通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系统修改和完善。香港特区立法会建制派议员对此表示支持,将积极配合相关本地立法工作,令各项选举能够顺利完成。

建制派40名议员30日发表声明表示,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在国家层面完成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工作。此举贯彻“爱国者治港”的核心要求,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行稳致远,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这也是顺应广泛民意、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做法。

按照全国人大决定,下一阶段特区政府将进行修改本地法律的工作。特区立法会已经成立相应的小组委员会,负责跟进全国人大决定和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工作,并在特区政府提交本地法律修改建议时跟进审议。

特区立法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小组委员会副主席、民建联副主席、立法会议员张国钧表示,待特区政府提交法案后,小组委员会将抓紧审议工作,尽快落实新的选举制度,让香港早日重回正轨。

工联会副会长、立法会议员麦美娟表示,期望选举制度完善之后,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有更广泛的代表性,立法会能有效运作,特区政府能有效施政,解决香港深层次民生问题。工联会将团结广大劳工基层,一起做好完善选举法例和制度的工作。

经民联副主席、立法会议员林健锋表示,商界认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相关修订案,认为根据全国人大决定建立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并且具有香港特色的选举制度,能够有效杜绝反中乱港分子进入特区管治架构,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以落实,维护国家主权,保障香港长远繁荣稳定,工商界也能够放心继续在香港投资。

新民党主席、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表示,完善选举制度有助于立法会延揽更多优才,将来的立法会继续有不同的声音反映社会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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