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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版 2021年3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沿长江一公里范围内落后化工产能已基本淘汰
长江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体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记者曹红艳)“整治化工园区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生态环境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化工园区整治,目前沿长江一公里范围内落后化工产能已基本淘汰。”在生态环境部3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介绍。

张波说,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布局较多,整治化工园区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生态环境部指导相关省份严把环评关,禁止在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坚决管住源头。同时,推进现有的沿江化工企业实施“搬、改、关”,列入“搬、改、关”计划的企业到去年年底有79%完成了整治任务,其中沿江一公里范围内落后化工产能已经基本淘汰。生态环境部还指导7个省份出台了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

此外,张波通报,截至2020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914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长江流域、环渤海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基本消除。长江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体,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黄河干流全线达到Ⅲ类水的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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