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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3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京举行
审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订草案、香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订草案等 栗战书主持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6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精神和要求,委员长会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了关于两个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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