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强调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包括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等。
脱贫是世界性难题,之前中国贫困人口众多,脱贫攻坚战堪称“大考”。圆满完成这一“大考”,殊为不易,特别是贫困地区干部群众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艰辛。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有的人认为可以歇口气了,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放缓了发展节奏,个别人甚至产生“马放南山”的想法。“大考”成功后,在成绩面前必须保持清醒头脑。
一方面,脱贫成果亟需巩固提升。精准扶贫以来,贫困地区普遍形成了优势特色产业,有力带动了贫困人口增收,为胜利脱贫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产业的形成、壮大需要时间。一些产业还处于发展期,要爬坡过坎,需精心培育。一些产业则需要升级,农民必须及时学习新技术,强化特色,提高质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特别是在市场面前,部分刚脱贫的农民经验还不足,要继续深入学习,提高抗风险能力,巩固已有市场,开拓新的市场,才能确保继续稳定增收。
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不等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后,脱贫地区已迈上乡村振兴之路。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相比,乡村振兴提出的要求更高、范围更广,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这些都需要抓紧落实。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需要脱贫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莫等闲”,不骄傲、不停歇、不等待、不懒惰,只争朝夕抓住农村发展的机遇期,勤劳致富,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