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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3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关于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拟处置的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涉及本金13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利息余额3437.93万元,抵押物位于柳州市,为工业土地,详见下表: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单位:万元

公式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唐先生、翟女士

联系电话:0771-2855629、0771-2855601

电子邮件:tanglei-gx@coamc.com.cn、zhairuijia@coamc.com.cn

通信地址:南宁市古城路39号香江花园4号写字楼24楼

邮编:53000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771-2855617(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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