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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3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提醒公众——
谨防假借“数字人民币”名义诈骗
本报记者 陈果静

自深圳、苏州、上海、北京、成都等城市试点数字人民币以来,数字人民币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成为热点话题的同时,数字人民币也被不法分子盯上了。各种假借数字人民币名义诈骗的手段花样翻新。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普通市民对数字人民币缺乏了解、想积极参与的心态,打着“数字人民币”的旗号进行诈骗,造成民众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提醒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记者了解到,近期犯罪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实施诈骗主要有3种手段:第一种是假推广,即假借数字人民币推广之名,开展传销诈骗活动。不法分子建立所谓“数字货币DCEP学习群”,在微信群里宣传数字货币由“商业银行和私人机构同时进行推广”,私人机构“有多层推广收益”,使用其提供的“E-CNY”收款码就可以参与推广。不法分子还在群内鼓动大家向朋友和其他商家推广,声称只要推广成功,就可以获得“两层收益”。此外,不法分子还通过盗用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中的官方素材,甚至编造新闻稿、假会议场景等,把真假信息混在一起迷惑消费者,最后在骗取消费者的资金后跑路。

第二种是假理财,即不法分子冒用数字人民币名义在资产平台开展交易活动。近期,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提醒,目前网传所谓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注意识别和防范。

第三种是假短信,通过发送假冒数字人民币活动链接进行诈骗。2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留园派出所就接到因点击假冒数字人民币活动链接被诈骗1万元的报警。当地民警了解到,2月11日,符先生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数字人民币试点发行预约信息登记活动,当时并没有登记参加。没想到第二天,符先生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数字人民币预约登记”的短信,还附带了一个网址。符先生信以为真,点开了网址。随后,按照系统提示,符先生将1万元转入了所谓“登记”的银行卡内。事后,冷静下来的符先生才感到事有蹊跷,随即查看银行卡余额,发现卡内1万元已被转走,这才连忙报了警。

那么,广大消费者该如何防范此类骗局?中国人民银行提示,消费者应牢记这5点:一是数字人民币处于试点阶段,除数字人民币官方活动中签通知的链接外,不要相信和下载安装其他来源所谓的“数字人民币APP”;二是数字人民币不会在数字人民币APP及银行APP之外要求消费者提供注册账号、密码、支付密码等认证信息;三是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与纸钞和硬币等价。无论何时何地,提到用数字人民币获利、返现、参与“数字人民币交易所”交易均为欺诈;四是警惕仿冒应用程序和仿冒银行信息,不要访问或回复仿冒网站、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息,避免感染病毒或泄露信息;五是任何人、任何机构与任何组织无权知道消费者的密码,消费者可拒绝任何企图索取数字人民币APP登录和交易密码的要求,并谨防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骗取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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