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9日讯(记者李万祥)3月18日,备受关注的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新设的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北京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目前,在京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达到832家,金融发展和创新引发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金融纠纷进入诉讼领域。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和首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审判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不断完善金融治理和监管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北京金融法院体现了“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特点,按照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单独设置,除设立立案庭,审判一、二、三庭,执行局等7个内设机构外,信息中心司法大数据平台、5G融法庭等硬件配置也很亮眼。据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介绍,法院首批配备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为了适应金融案件以往诉讼参与人较多的特点,北京金融法院还设置了专门服务中小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中小投资者、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站”。
据了解,根据《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金融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可以通过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北京移动微法院的网上立案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同时,凡是通过网上方式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在后续审理执行过程中,都不需要重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真正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