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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3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期待天天安心购
佘 颖

“3·15”前夕,一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邀请笔者作为媒体代表,参加一场“互联网消费论坛暨网络商品质量与平台责任研讨会”。

如此应景的题目,如果是三五年前,记者们会兴奋得摩拳擦掌,但现在,媒体对这个题目真的有点提不起兴致了——说来说去都是些老问题,卖假货、泄露消费者隐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先涨价后降价……这些还能叫新闻吗?对这些问题,网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可是,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自己也好、媒体也好,怎么就见怪不怪了呢?

由于笔者长期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所以最近很多熟悉、不熟悉的人都来打听今年“3·15”会做什么报道。看看聊天记录,有的人还在说着去年3月份说过的话。这不禁让人想起一句调侃,说“3·15”是企业公关的坎儿,守着看这一天有没有被点名批评。没有,皆大欢喜,洗洗睡了;中招了,赶紧发道歉声明。最好过一两天出个什么新闻,自家这点儿事也就被网民们淡忘了。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从创立的初衷来看,“3·15”不是看热闹的开场锣鼓,它是号召关注消费者权益的强烈呼声。绝不是说一年365天,只在这一天才需要关注消费者权益。“3·15”所代表的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保护权等一系列权益,每一天都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无论发生在哪一天,都应当受到法律法规的依法惩治。

说一千道一万,“3·15”不能是场热闹。消费者不能麻木,监管不能停步。这是每次说到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时都重提的老话,却也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让我们淡化对“3·15”这一时间节点的特殊关注,把“3·15”所代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切实嵌入日常消费的每一个环节,持续完善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社会协同共治,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让“天天3·15”变成天天安心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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