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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2021年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让不合理收费重来
郝冬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水电气暖事关每一个家庭的生活,但有些不合理收费却困扰着民众。清理其中的不合规收费项目,无疑是民生大事。据悉,此次清理范围很大,仅在供水环节收费方面,就指出要取消向用户收取“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还有“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水钻工程费”等。

对于有些收费,老百姓也感觉“不合理”,可是有些“不合理的收费”却是经过了地方有关部门的审批,从法律角度看是“合法的收费”。这些收费中,有的是部分地区在安装、维护等环节服务收费的项目多、标准偏高;有的是行为不规范,有企业利用掌握并网验收的权力,指定施工单位、计量表具型号、材料供应商等;有的是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不高,让用户在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业务中,多次跑、多头跑且周期长,用户咨询、投诉等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回复。这说明,要么是有些地方相关部门在审批这些收费项目时不够严肃,要么是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或没有及时予以完善。

取消“旧的不合理收费”,还要防止“新的合理收费”卷土重来,特别是要防止相关行业换一种看似合理的方式进行申报收费。对此,各地监管部门应及时跟进,加强监管,切实让《意见》精神落地见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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