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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持续释放生态文明试验区“苗圃效应”
顾 阳

短短4年时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形成了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格局,彰显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力量,体现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良性互动”的创新智慧。未来,试验区的“苗圃效应”将持续释放。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福建、江西、贵州、海南等省份基于各自的生态优势和发展实际,在机制创新、制度供给、发展模式上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90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福建各类资源“一张图”管理、江西跨部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贵州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态补偿……试验区率先构建起生态文明制度框架,建立起一批基础性制度,对推进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体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成,各地在探索实践中既面临着多年未解的老问题,也要正视不断出现的新挑战,“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情况在一些地方并不鲜见。当然,发展中的问题,最终仍需要通过发展来解决。事实上,生态文明建设从来不会一蹴而就,现阶段要在巩固提高当前改革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与协同高效,着力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实现机制,在更高起点上深化试验区建设。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征程的启航之年。生态文明建设将在过去突出解决重点问题的基础上,更多转向更高质量的绿色发展轨道上来,要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处理好综合改革与单项改革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制度建设与改革落实中可能存在的相互掣肘、单兵突进、时序颠倒等问题,构建起制度、改革、工程“三张清单”的高效推进机制。唯有如此,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才能不断丰富、动力才能更加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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