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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先康复后鉴定”值得推广
廖卫芳

据报道,河南省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实施,平顶山市被定为唯一试点市。

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和环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重工伤补偿、轻工伤康复这种现象在相关部门和工伤职工本人中都一定程度存在。这对于工伤职工而言,既不利于工伤保险的鉴定,更不利于工伤职工身体的康复。

河南省人社厅开展工伤职工“先康复后鉴定”试点,无疑具有引导作用和示范意义。这不仅有利于让工伤职工身体得到及时康复,而且有助于解除工伤职工保险鉴定的后顾之忧,不再像之前那样,为了工伤保险的鉴定而拖延了时间,耽误了工伤职工的身体康复。可见,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的做法,也是一项惠民之举,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当然,推行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还需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并完善相关制度,不断优化操作流程,形成工伤保险行政机关、经办单位和医疗机构之间有效衔接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这项惠民举措形成长效机制,从而帮助工伤职工尽快恢复身体健康,早日重返工作岗位,获得更多的职业幸福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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