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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1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晰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路线图
内蒙古草原不再新上煤矿项目

本报呼和浩特讯(记者陈力)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保护好草原、森林、河流、湖泊,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十三五”以来,内蒙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显著。林业建设、草原建设和沙化土地治理面积居全国第一,森林覆盖率和草原覆盖度实现“双提高”,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减少”。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372个,全区50%以上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内蒙古取缔违规占用草原的旅游景点397家,辉腾锡勒草原保护区风电机组开始拆除,额仑草原违规开垦开矿得到治理。完成营造林1373万亩,种草1688万亩,大兴安岭及周边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还湿60万亩。

布小林表示,内蒙古要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加强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恢复岸线生态功能。加强沿黄地区环境污染系统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培育非煤产业、非资源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动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协同发展,打造“几”字弯文化旅游带。

内蒙古明晰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路线图。制定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面推行林长制、草长制、河长制、湖长制,推进生态系统重大保护修复工程。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行污染防治精细化和差异化监管。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新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限期达到国家能耗先进标准。建设绿色矿山,严格落实露天矿治理标准,最大限度恢复原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用能权、森林草原碳汇交易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绿色发展正在重塑内蒙古的生产布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张占军介绍,内蒙古将自然保护区内煤矿全部关闭,停止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开采勘探活动。草原核心区煤矿、光伏项目到期退出,今后草原上坚决不再新上煤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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