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8日讯(记者周雷)“十三五”时期,我国国资国企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截至“十三五”末,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18.3万亿元和71.9万亿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82.1%和80.3%。这是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18日举行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暨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表示,2021年要建立年度任务对表工作机制。对于2021年要求完成的改革任务要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对于要求2022年底完成的任务,要努力往前赶,确保今年内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任务量的70%以上。
2020年,各地国资委积极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强改革攻坚。内蒙古、广东等地制定省属企业混改指引,细化混改操作规范。江苏、湖南等地指导具备条件的商业一类企业进行混改。上海、深圳、沈阳深入推进区域性综改试验,“双百行动”涌现出一批改革尖兵,66户地方科改示范企业积极推进改革方案落地,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逐步深入。33个地方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简称两类公司)107家,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0年,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2万亿元,同比增长7.2%,实现净利润1.2万亿元,降幅从一季度的最低谷逐月收窄至8.5%。
据悉,2021年国企改革任务包括: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深化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等。
对于混改,会议强调,混改是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但不是国企改革全部,不能片面以混改的数量、比例、进度、范围等情况作为国企改革的标志。要始终把握推进混改的正确方向,着力优化混改企业的股权结构,通过混改深度转换经营机制。
对于两类公司改革,会议明确,要积极推动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产业集团功能鲜明、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国家出资企业格局,进一步深入研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不能片面将所有监管企业都改组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此外,2021年“区域性综改试验”将扩围提效。按照部署,第一批综改试验地区要结合三年行动进一步深化综改措施,打造综改试验“升级版”。第二批综改试验地区要突出区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工作机制,做好综改方案制定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