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既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此后,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为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指明了方向。
对数字乡村的报道很容易让人以为我国全部乡村皆是如此。事实上,数字乡村仍在起步阶段。在“未开垦”的广袤乡村,数字化建设仍需落地生根;在“已播种”地区,数字化建设还要挖掘潜力。记者采访发现,凭借移动互联网和城乡融合发展,城乡间数字鸿沟正加快缩小,但乡村内部的数字鸿沟却有拉大趋势。这种数字鸿沟正呈现出新特征,从接入鸿沟转向人力鸿沟、从技术可及性差异转向数字使用性差异。建设数字乡村就是要加快弥合城乡间、乡村间、人群间的数字鸿沟。
探索数字乡村发展,不仅要摸清当前发展水平,还要找到短板,让更多社会资本流向这一领域。参与的企业要摆正心态,数字乡村固然是蓝海,但更要帮农民把农产品卖出去,让农民分享收益。
数字乡村不是智慧城市的复制版。我国乡村众多,经济水平、资源禀赋、人口结构等差异明显,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类型乡村的数字化发展方式。要接地气儿,信息服务要与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要开放包容,只要对农民有利,都应该欢迎。要从农业生产数字化起步,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数字化改造作为主攻方向。
数字乡村成功的关键,是要构建起一套推进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修路”、企业“跑车”、农民“收货”的发展机制。政府负责公益资源整合,协调建好基础“信息高速公路”;运营商负责村级信息站建设运营;服务商则负责提供各类商业服务和通道,通过扩大市场规模获得收益。
“十四五”时期,要把数字乡村作为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和乡村数字治理,让广大农民在信息化上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