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9日讯(记者吴佳佳)记者从9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我国居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所产生的疫苗费用和接种服务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个人不负担。
“由于建立免疫屏障需要相当大比例的人群接种疫苗,因此有必要采取特殊的举措,来解决接种疫苗所需的费用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我们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拟定疫苗附条件上市后,疫苗接种费用保障的细化操作方案。
李滔说,通过主要动用医保基金滚存结余和财政资金共同承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的费用,不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会影响公众看病就医的待遇。从长远看,实行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有利于快速建立免疫屏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相关报道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