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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
运送应急物资车辆优先通行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8日获悉,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对于向河北省石家庄和邢台地区运送应急物资的车辆,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进出河北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自行填写,随车携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要保障优先便捷通行。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进入石家庄和邢台地区的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三保障一通畅”,即保障运输供需有效对接、保障应急运力及时调配、保障司乘人员防护到位,确保进出石家庄和邢台地区运输通道畅通,为石家庄和邢台地区人民群众重点生产生活物资供应提供有力的运输服务保障。必要时,在石家庄和邢台市周边适合地点,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实行接驳运输,减少货车驾驶员感染疫情的风险。

通知明确,对短期内向石家庄和邢台地区运送应急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从业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通知要求,河北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恢复并严格实施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值班值守制度,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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