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十三五”时期,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先行先试、锐意进取,切实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新设17个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临港新片区、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等,自贸试验区总数达21个。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从“十三五”初期的122项,压减至30项。“十三五”时期,还向全国复制推广173项制度创新成果,累计达260项。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我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不变、决心不变,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改革文件,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压减了外资准入的两个负面清单,充分彰显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坚定决心。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这要求我们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和开放高地优势,以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压力测试力度,更好地联通两个市场,集聚国内国际资源要素,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大力量。
要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和开放高地优势。继续推进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形成更多针对性强、实效性强、集成性强的制度创新成果。自贸试验区服务国家战略,围绕服务贸易、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进一步以特色鲜明的差别化试点任务,打造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新高地。
要进一步激发自贸试验区发展新活力、打造发展新优势。一方面,要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另一方面,推动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先进规则,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同时,着眼于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链水平,维护产业链安全。依靠产业链集成创新进一步稳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先进性、稳定性和竞争力,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要进一步突出自贸试验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各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充分发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衔接沟通作用,通过深化改革在国内大循环中引领带动国内产业升级,通过扩大开放在国际循环中增强国际资源配置能力,在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要素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