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转让方”)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受让方”)签署《中信银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协议编号:CITIXM-COAMC-2020-02号),转让方已将下列债权及相关担保权益全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
请有关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债务人 截至2020年9月3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情况本金欠息保证质押抵押1泉州豪生发展有限公司58,782.8712,265.87张海仙1.张海仙名下持有的泉州豪生发展有限公司的51%股权;2.泉州丰泽日盛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泉州豪生发展有限公司的49%股权1.泉州洛江中心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证号:洛国用(2009)第5号];2.洛江中心城区C19-02-02地块、C19-02-03地块的泉州国际豪生商住1号楼、商务2号楼、地下室在建工程和所占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证号:洛国用(2009)第3号、洛国用(2009)第4号]2厦门市宏圣鑫贸易有限公司5,383.552,793.351.林嘉欣;2.林嘉威;3.林武建;4.林武坚;5.厦门融商租赁有限公司--3厦门中拓贸易有限公司3,495.331,553.501.厦门宜融商贸有限公司;2.江梅琴;3.梁辉;4.林武建;5.林武坚--
以上债权仅列示截至2020年9月3日的债权金额,债权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