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不仅反映了创业者对企业的希冀,也是一种社会文化,会影响公众。因此,在确定企业名称时,创业者不能只顾自己一时畅快,还应考虑公序良俗。如果一味把奇葩名称当作剑走偏锋,弄不好就会伤到自己。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便利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申请人可自行选取符合规定的名称,并应承诺对名称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名称自主权再一次得到了加强版认证。
现实中,某些企业确实存在滥用企业名称自主权的倾向。如果说“赚他一个亿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单身狗科技有限公司”“有一群怀揣着梦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带领下会创造生命的奇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那可是家大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还只是蹭热度、玩自嘲,顶多算是低俗化、庸俗化,那么“深圳把直变弯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这样的企业名称,已经涉嫌违背道德风尚,超出了自主权允许的边界。对此,监管部门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中应坚持底线意识和正确舆论导向,对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企业名称是企业的脸面,是要印在名片上、刻在公章上的。当与合作伙伴第一次接触时,恐怕不会认为一家顶着哗众取宠名字的企业能够踏实经营——比如这家“贰佰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都称自己是“贰佰伍”了,公司还能有多少智能科技?
事实也证明,这些带着玩票性质给企业命名的创业者一开始就没有扎实创业的意图,纯属起哄。笔者查询显示,“贰佰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时间为2059年,实缴资本为0;“单身狗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时间是2034年,实缴出资为0;“有一群怀揣着梦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带领下会创造生命的奇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时间为2047年,实缴资本无法查询,至今该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的人数为0,可以据此推测其并未正常经营。
反观那些认认真真经营的公司,基本都是在企业成立时就确定了认缴出资时间,无论几万元还是几千万元、上亿元的注册资本,大都很快完成实缴。企业还每年按时按要求公示年报,生怕自己的企业信用有瑕疵,影响企业形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日均新设市场主体6.7万户,也就是说每天有6.7万个市场主体需要给自己取名字,这是入市经营的第一步。为了方便市场主体,近几年各地创新探索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查询比对系统,充分体现市场主体自治,登记规则更加公开透明,登记效率显著提高,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初见成效。配合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等措施,企业可以不出家门,自主起名、核名,速度快的地方1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全部企业注册手续,极大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但企业也需明白,政府把企业名称自主权交到自己手中绝不是为了当儿戏、闹笑话。企业名称不仅反映了创业者对企业的希冀,也是一种社会文化,会影响公众。因此,在确定企业名称时,创业者不能只顾自己一时畅快,还应考虑公序良俗。如果一味把奇葩名称当作剑走偏锋,弄不好就会伤到自己。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放管并重。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坚持赋权与规范平衡、效率与公平兼顾、管理与服务结合。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加快建设全国名称数据库,加强企业名称数据质量建设,不断提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遏制名称低俗化、庸俗化等问题,对不符合规定的名称不予登记或纠正,有名称侵权行为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用宝贵的公共资源培育更多有成长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