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黑龙江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高层建筑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打造城市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其中,不得新建高度50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与城市设计相协调,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或小高层为主。严格限制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有助于杜绝“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切实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值得点赞。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