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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破信息孤岛 提高收集质量
贵州立法推进政府数据共享
本报记者 吴秉泽

近日,《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省级层面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性法规,从政府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事项。

“贵州的探索对全国而言都具有借鉴意义。”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刘跃广认为,《条例》的推出,将进一步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水平,有助于加快政府数据的应用,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更加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融入大数据汇聚、处理和应用的生态,助力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和发挥政府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笑凡表示,受益于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数据企业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到标准化的高质量数据资源,进而提升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了创新创业。

据介绍,近年来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健康医疗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创新应用,形成了一套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临床辅助决策人工智能、疾病及健康管理服务系统,有效提升了基层医院健康管理能力和临床医疗决策水平。

有资料显示,我国超过八成的数据资源掌握在政府手中。但是,部分政府机构对数据开放共享并不积极,不少基础性、关键性数据仍被束之高阁,信息孤岛、数据壁垒仍然存在,造成了极大浪费。同时,部分政府部门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缺乏统一标准,收集到的数据虽然量大,但质量不高,可利用价值低,这也成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难点。

“随着‘放管服’‘一网通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入推进,政府数据整合、共享开放面临更高要求。”贵州省大数据局发展管理局副局长娄松表示,急需通过制定法规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条例》的出台,对政府自身而言也具有重要意义。”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靳永翥教授认为,加快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和应用,推动政府数据高水平共享开放,有助于增强公众的知情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田恒也持相同看法,认为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政府协同开展数字化公共服务管理的重要措施,“《条例》基于政务协同要求、企业和公众服务需要,将促进政府数据资源的有效流动和开发利用,有利于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各行业各领域创新的数字化公共服务管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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