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荣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
发展金融科技应该在依法合规、安全可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围绕客户有效需求和传统业务痛点,稳妥审慎地开展各类业务和应用创新。具体来说,应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则提供数字金融服务,执行金融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金融数据安全分级、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基础通用规范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移动金融APP等技术应用标准,落实有关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和标准符合性自律备案制度,筑牢金融科技创新“防火墙”,杜绝存在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的产品“带病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