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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2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征信数据质量需共同维护
□ 立 羽

个人征信信息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与申请贷款、信用卡消费等金融生活关系密切。近年来,个人征信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对数据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征信数据质量需要监管、机构和个人共同维护。

错误或过时数据会影响消费者正常获取信贷业务,也会给放贷机构风险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对此,监管部门应坚持将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作为征信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措施,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同时,监管部门要从严加强征信系统用户管理,查漏补缺,加大接入机构违法违规成本,并形成有效震慑。

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和监管要求开展业务活动,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的同意权、知情权、异议权、更正权、投诉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严禁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当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错误和遗漏时,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并要求更正。同时,不轻信征信洗白、不良信息铲单等网络骗局,利用各种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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