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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惩治“恶意欠薪”应提高违法成本

临近年终,是农民工欠薪高发期。日前,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短评】 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欠薪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就全国而言,欠薪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民工工资收入是劳动报酬所得,也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最基本权利。可是,有些企业明知欠薪是违法行为,却无视法律法规约束,编造企业“生产困难”“经营不好”等种种理由和借口,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除了开展专项行动之外,有关部门要提早深入企业,搞好底数摸排,妥善做好协调工作,引导企业合理兑现农民工工资。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让法律规定和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大力营造“欠薪者”不想逃、不能逃、不敢逃的良好法治氛围。对违法企业实行约谈、追责和问责,同时要借助媒体给予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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