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这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功夫、花大力气。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市场体系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构建体系完整、机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等。按照《建议》的部署,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点之一是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必须从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抓起,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和能力,保障市场体系有效运行,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重在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清除市场壁垒,维护清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保障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必须着力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制度,加强资本市场结构、功能、制度规范、法律建设;健全数据、知识、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激发数据、知识、技术等要素市场活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交易行为和市场秩序;加快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构建“保护产权、同权同价、维护契约、平等交易”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开放体系,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针对市场秩序不规范、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规则不统一、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必须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基本经济制度在制度体系中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决定着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形成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好局面,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激发国有企业活力。重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分层分类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因地、因业、因企施策,支持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资本投资入股民营企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新发展动能,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民营企业活力。重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合作竞争,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点在于统筹协调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建议》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尊重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作用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尊重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要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通过科学的宏观调控和经济治理,最大程度地减少单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重在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需要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必须进一步明确市场和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定位,厘清市场和政府边界,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增强二者的适应性、匹配度、融合度,充分发挥两个方面的作用和优势,更好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实现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同向发力,提高人民收入水平
《建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其中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等;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包括“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等;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包括“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实现收入分配合理、社会公平正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分配环节的内在要求。
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在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改革同向发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要健全和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为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制度性保证。要健全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形成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努力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建立健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发展新机制,通过制度安排解决民生问题,在更高经济发展水平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舆情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