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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积极扶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副院长 薄文广

近年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网红经济等迅猛发展,催生了一大批新就业形态。新就业形态中的劳动者会与共享平台通过服务签约形成一定的约束关系,但由于新就业形态弹性化用工的特点,监管难度较大。再加上目前许多新就业形态在不同企业、地域的标准不一,容易陷入无序化管理局面,这就加剧了从业人员的劳动风险。地方有关部门可先行先试,出台符合当地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支持政策。国家将支持新业态就业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测评中,将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成效显著的城市,优先纳入创业型城市创建范围,以此鼓励地方政府拿出切实举措支持新业态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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