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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执业资格认可推动深度合作
喻 剑

《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不久前经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2月起施行。该规定明确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可以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以及相关旅游服务。

这是全国首部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的地方法规,也是珠海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赋予横琴的改革措施予以法制化的具体实践。

港澳专业服务主体在横琴便利化执业的探索已有时日,并覆盖多领域。以旅游业为例,去年起横琴就开始试点港澳导游和领队执业资格单向认可,短短几日,就有数千名港澳导游及领队递交执业申请;今年9月启动的新一轮培训招募,同样受到热烈追捧。由此可见,此次立法是响应粤港澳业界诉求之举。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此举有助于帮助澳门旅游业摆脱困境、恢复活力,也充分印证了横琴立区之“初心”——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从促进人员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角度来看,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减少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的执业壁垒,拓宽其执业渠道,可为相关改革创新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带动区域旅游发展,为实现大湾区旅游业深度融合打下基础。

两地合作,归根结底是人与人的友好、心与心的融合。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背景下,以执业资格认可的方式推动最关键要素——人的流通,请他们来讲好故事、叙好情谊、赏好美景,让他们安居乐业,拥有满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无疑是深度合作的现身说法和极佳范例。

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是开拓创新之举,理应统筹考虑、周全计划、精准施策。比如,由于三地产业环境有较大差异,要进一步细化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的条件、程序和行为规范;还应依照内地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关持证人员在横琴新区范围内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明确相关禁入和处罚措施。

在产业人员加速流动的趋势下,要继续探索两地民生合作的新途径,让教育、医疗、社保、交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合作创新惠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原有的“鸿沟”变得不再难以逾越。

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是从国家利益出发,立足澳门所需,发挥横琴所能之举。按照国家对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要求,围绕推动粤澳深度合作的主题,期待横琴继续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在“试验田”做出更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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