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与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对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保险(集团)所属分支机构及助贷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投融资顾问费等“两禁两限”费用和借贷搭售保险等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邮储银行海南省分行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王近军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乱收费,不得借贷搭售。“在疫情期间,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银保监会等部门还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切实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王近军说。
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有金融机构乱收费,加大了企业经营负担。银保监会某地方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实际贷款业务中,有的3年期贷款产品的利率表面上看只有7.6%,但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收取多项费用后,年化综合融资成本高达22.16%。如此收费,企业不堪重负。
对于部分金融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原因,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一是部分机构对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认识不够,对乱收费的危害性认识不深,在违规业务上一直不收手;二是金融机构大幅度向实体经济让利之后,自身利润增长面临压力,部分机构希望通过收费弥补利润缺口;三是不少银行将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提高作为盈利结构改善的衡量标准,希望通过收费和搭售产品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四是在互联网联合贷款中,金融机构获客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都较高,也会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
董希淼表示,针对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检查,确有违规行为的应以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一定的惩处。金融机构应提高认识,加强对分支机构和员工的督促,与实体经济共克时艰。此外,还应加强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正向激励的作用,通过降低金融机构负债成本、提供低成本流动性等方式,让金融机构保持让利的可持续性。
业内专家李凤文认为,禁止涉企乱收费,监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监管部门要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督查组,通过开展现场督查、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各金融机构将监管法规真正落实到位。要发挥“双罚”的震慑作用,一旦发现乱收费问题,就要依法依规对违规机构及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和责任追究。通过严厉处罚,杜绝违规收费问题,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