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令2019年第6号)以及《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下列机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终止营业,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全称: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中心支行
简称:北京燕莎中心支行
机构编码:B0308S211000002
流水号:00592523
批准成立时间:2014年02月18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燕莎中心一号楼S105单元及C806、C807单元
批准终止营业时间: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