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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存款保险标识有助增强储户信心
魏再晨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并于11月7日起在河北省内丘县、山西省临汾市等11个市(县)内先行启用。

启用存款保险标识,显然有助于广大储户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于2015年开始落地,能够为全部投保机构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去年包商银行被接管,正是由存款保险基金提供资金,对各类债权人特别是近500万储户、20万个人理财客户和3万户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了充分保障。

不过,对于存款保险这一事关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制度,普通消费者仍知之甚少。央行此前公布的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报显示,仅有50.32%的消费者能准确回答《存款保险条例》规定的最高偿付限额。这显然不利于存款保险发挥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不仅对众多一般存款人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还能形成“存款有安全保障”的稳定预期,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和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切断恐慌情绪和风险在金融机构之间的传染链条,防止个体风险引发连锁反应,避免因个别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引发更大风险。

要形成稳定强大的金融安全生态环境,公众亟需加强对存款保险的认知程度。比如,每一位储户都应该知道,自己存钱的银行是否参加了存款保险、存款保险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保障等。因此,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普及存款保险极为关键的一步。消费者在银行里看见存款保险标识,有助于他们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权益。这不仅能帮助稳定公众信心,还能提升银行体系稳健性。

特别是农信社、农商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更需要加快推动这项工作。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人的金融知识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一旦出现某些突发情况或传闻,他们更容易产生恐慌情绪。从央行提供的参保机构名单来看,绝大多数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均已参加了存款保险。对这些机构来说,启用存款保险标识并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让储户清楚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和大银行存款享有同样的法律保障,有助于提升储户的信任度,从而提高其信用和竞争力。

从更高的层面来看,启用存款保险标识这项工作也有助于推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等竞争和均衡发展,并逐步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丰富金融服务和供给,提升金融普惠水平。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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