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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好“健康信息”隐私
郝冬梅

日前,广西发布两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健康管理服务行业发展,缩短受检等候时间,更加重视健康信息隐私保护。其中,规定严格管护公民健康信息,禁止泄露,禁止用于健康管理之外的其他用途。

随着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个人健康体检越来越受到重视。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会把健康体检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也会自费体检,保障自身健康。把“治病”变成“防病”,可以说是打造“健康中国”的需要。然而,由于健康体检人数日益增多,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由于水平不同、性质不同、管理不同,有些医疗机构在“健康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甚至发生信息泄露问题。

比如,有人在一次体检中被查出患有脑梗,过了几天就收到很多推销某种“改善脑供血保健品”的推销电话。那么,这些推销者是如何获得他人“健康信息”的?如何知道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以及健康状况的?显然,这需要追问。

现实中,有一些商家嗅到了“健康信息”的商业味道,想方设法获取他人的“健康信息”,甚至买卖个人“健康信息”。个人“健康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无论是稀松平常的心脑血管疾病,还是相对更有隐私性质的肝炎等,都不应成为“商业信息”。因此,加大对“健康信息”隐私保护十分必要。不论是有意为之的“出卖”,还是无心之举的“泄露”,都应该引起重视。同时,要筑牢“健康信息”保护屏障,不让“健康信息”演变成“商业信息”,不让“健康信息”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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