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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改革完善法治 以法治保障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对依法保障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提出了一系列实打实的“干货”。《指导意见》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蹄疾步稳的压舱石,将为深圳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法治保障是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指导意见》提到的加强科技成果司法保护、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破产制度改革等一系列举措,既与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一脉相承,也是在新时代支持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法治宣言。

先行示范就是改革创新。立足人民法院职责使命,坚持以改革完善法治,以法治保障改革,这是《指导意见》内容的亮点之一。从司法工作角度提出支持保障措施,有利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进程、破解改革难题,有利于为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改革试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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