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但基层治理领域还存在一些弱项。“十四五”时期,需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必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筑牢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还需不断提高动员公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的能力和加强群众解决自身问题的力度,使居民承担起更多的社会事务,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秩序。一方面,筑牢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须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发挥党组织集聚社会治理合力和思想引领功能,不断提高群众的组织力、参与力、专业化水平和社会活力。另一方面,筑牢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须让人人负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成为社会习惯和全社会的共同偏好,将其寓于个人和家庭生活之中。
培育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需在以下方面发力:一是积极倡导全体社会成员的奉献精神、社会服务精神和服务人类福祉精神,鼓励和支持全体社会成员参与有意义的社会生活。二是通过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提高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积极性。三是新发展阶段要有更好的激励措施激励更多社会成员参与社会事务。四是以家庭为起点筑牢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培育,努力使家庭成为国家建设、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支点,成为梦想起航的地方。同时,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社区治理创新,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五是重视网络环境下的社会生活。网络连接千家万户,建成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新型社会共同体,网络文化建设至关重要。
(本报记者 暴媛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