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监管,目的是为了弥补金融市场失灵和缺陷,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和公平竞争,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公众特别是存款人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应正视问题和不足,立足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公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日前,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的一席演讲,再次引发人们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热烈讨论。他在演讲中不仅将现有的银行模式称为“当铺思想”,还将全球最重要的银行资本和风险监管标准巴塞尔协议称为“老人俱乐部”。
近年来,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领域广泛应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传统金融业态正被重塑,一些原来难以获得金融服务的领域和部门增加了获得机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对此应充分肯定。不过,也要看到,金融业是一个充满风险的特殊行业,此前随着大量互联网公司进入金融业,部分公司违规控制多家金融机构,部分公司无视红线肆意扩张,使得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复杂性更强,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金融科技成为规避监管非法套利的手段已是势在必行。
加强金融监管,目的是为了弥补金融市场失灵和缺陷,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和公平竞争,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公众特别是存款人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从历史和国际经验看,如果一国爆发金融危机,往往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源施加救济,最终成本将由全体公民承担,会给全社会带来巨大损失。
就像红绿灯,表面上会影响驾驶人开车速度,实际上对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便利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同理,如果没有金融监管,金融运行和创新将难以持续。那些抱怨红绿灯的人,往往是经常违章、不愿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无视金融监管的人,往往是漠视金融风险、不尊重金融规律的人。良好的金融监管并不会妨碍金融创新,反而是为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提供保障。所以,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十分必要。
经过一段时期的高速发展,我国金融业积累了一定的金融风险。从宏观层面看,存在高杠杆和流动性风险,比如信用过快扩张,企业和个人过度负债;从微观层面看,主要是中小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的风险,以及“影子银行”和违法犯罪风险。
2017年以来,特别是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我国采取全方位措施加强金融监管。首先,坚持“自我革命”,开展金融乱象整治。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和措施,大力整治金融业市场乱象,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实践中,监管部门连续开出巨额罚单,加大了对违规违法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处罚力度;对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团等“恶性肿瘤”,相关部门更是毫不手软,果断出击。例如,对包商银行、安邦保险集团等实施了接管和处置。其次,破除“短板效应”,力求形成长效机制。在乱象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后,2018年以来,强监管、严监管的政策措施更加深化、细化,通过出台资管新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不仅加大了对金融业具体业务的约束,为加强监管提供制度支持,有利于防患于未然,而且更加重视形成长效机制和稳定预期,推动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当然,我国金融监管还有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从监管模式看,以分业监管、机构监管为主的模式,存在监管空白和监管漏洞,对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交叉性金融风险防范不足。从监管对象看,对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监管仍显偏少、偏软。尽管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但某些网贷等仍在野蛮生长。从监管制度看,持续出台了大量规章制度,但层级较低,监管权威性不足,尤其是对非金融机构处罚力度偏软。
所以说,要支持金融科技发展,鼓励金融创新,也要坚持“科技向善”,坚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造福社会的价值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监管不可或缺。下一步,应正视问题和不足,立足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公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