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多家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承德市住建局私设市场准入门槛,造成已在省住建厅备案并取得合法手续的产品无法在承德地区销售,导致企业被迫停工数月。接到线索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组前往承德对问题进行核实。
经济日报记者跟随督查组走访了承德市部分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及上下游关联企业。在一家厂区,记者看到,生产已全面停止,厂区内堆放着无法出售的产品。企业负责人表示,停工后已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和厂区租金。
督查组了解到,2018年,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认定工作的通知》,将一体化认定权限下放至市级主管部门,并提出“一体化技术证书不能作为建筑市场的准入条件”“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等规定。今年,承德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材料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入承德市建筑市场的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类技术产品,必须经该市相关专家委员会一体化技术论证通过方可办理登记。承德市这一规定既增加了保温材料市场的准入要求,又设定了保温技术认定的地域限制,违反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如果只是增加一道“市场门槛”,企业本可以迈过,也就是通过该市相关专家委员会一体化技术论证即可。然而,该论证的要求却让企业无可奈何。
据了解,承德市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专家委员会由市住建局授权对保温技术进行一体化认定。专家委员会认为,认定一体化的重要标准之一,是产品与建筑物同寿命,企业需要证明其产品使用寿命能达到50年。然而,这样的要求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那么企业如何能够完成这种认证?承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国家权威机构证明”。然而,该负责人也承认,在该类产品领域,这种证明目前并不存在。
先要企业进行一个没有法律依据的论证,论证中要求企业证明其产品使用寿命能达到50年,又承认目前不存在完成此证明的方式和路径。如此要求,堪称荒唐。
对于企业提出“为什么产品符合省厅要求,可以在其他市进行销售,唯独承德要单独设立此类标准”的问题,该负责人称,因为承德气候较为寒冷,对保温材料要求也较为特殊,这样的解释未免有些牵强。
督查组了解到,在河北省一体化认定权限下放后,承德市没有任何厂家能够未经专家论证即备案成功,也没有任何使用未论证产品的企业能够通过审图、项目验收等审核。
督查组随机访谈了承德市的设计、审图、房地产开发、施工单位等上下游企业,受访企业都表示,无法同未经专家论证通过的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开展合作,因为开展合作的项目无法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项目甚至也需要重新修改后再次审核,这些关联企业不愿再承担审核不通过等风险。
督查组调查发现,推行相关政策以来,该市建筑市场从事保温材料生产、销售的企业数量由20余家锐减至7家。有施工企业表示,当前保温材料应用的支出较政策推行前每平方米上升50元至60元,成本压力较大。
督查组认为,承德市住建局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对部分市场主体设定门槛和区域限制,导致政策的改革初衷和落实成效存在显著差距,不但未能优化营商环境,反而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冲击。
督查组建议,请承德市政府督促市住建局立行立改,一是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及省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修改相关文件中的违法违规内容;二是完善一体化认定工作流程,体现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审慎包容;三是优化专家评审程序,夯实专家责任,向企业公开论证要求,对于论证不通过的进行一次性告知引导;四是建立长效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截至记者发稿,承德市住建局已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市域范围内建筑保温材料市场准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产品选用由用户自主决定,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干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再组织对建筑保温材料市场准入进行专家委员会论证,不对建筑与保温材料同寿命、一体化作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