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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0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十三五”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本报记者 曹红艳

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新办举行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的五年。这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赵英民说,与五年前相比,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截至2019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削减量,这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

“今年前9个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预计年底能够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赵英民说,到今年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9项约束性指标将全面完成。

赵英民指出,大气环境改善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效最突出的领域。主要成效包括: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成效。化解钢铁产能约2亿吨,1.4亿吨地条钢全部清零,截至2019年底燃煤电厂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9亿千瓦,目前全国6.1亿吨左右的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能源结构进一步清洁化低碳化。集中力量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散煤治理,累计完成散煤治理2500万余户。北京以南约20万平方公里基本完成散煤替代;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绿色化。2019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7.2%;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整治。2019年,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长三角平均降尘量分别为每平方公里7.5吨、6吨和4.4吨,满足目标要求。2019年卫星监测到的全国秸秆焚烧火点数比2015年下降了42%;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三五”期间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这期间,我国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推进碳市场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

据介绍,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快速增长的局面。截至2019年底,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2%,碳强度比2005年降低48.1%,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3%,均已提前完成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2020年目标。

此外,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019年比2015年累计下降超过15%,相当于节能4.8亿吨标准煤,节约能源的成本约为4000亿元。我国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60%,通过城镇既有居民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运行效率,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惠及2100多万户居民。2010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销量占全球新能源汽车55%,目前我国也是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最多的国家。

“十三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年均增长大约12%,新增装机年度占比超过50%,总装机占比稳步提升,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组成和未来电力增量的主体,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展迅速,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主体。截至2019年,新能源装机在可再生能源总装机中占比达到55.2%,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稳步发展,截至去年年底水电总装机在可再生能源总装机中占44.8%。

目前,我国在28个城市开展了气候适应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了3批共6个省区81个城市低碳省市试点建设,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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