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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0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令人苦恼
徐 骏作(新华社发)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制定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实施已经1个多月。该规范对困扰广大消费者多时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加以限制,其中包括明确要求厂商在销售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开机广告的服务内容、开机广告不能超过30秒且要有明确的关闭提示信息等内容。但媒体调查发现,当前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扰”人问题并未明显改善,部分厂商未按规范执行,有的厂商整改“走过场”,还有品牌通过系统升级新增开机广告。这不仅影响消费者的使用体验,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并违反广告法。下一步,应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出台强制性规范,更有力地约束企业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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